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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律贝生物科技 | 更新时间:2015-08-22 13:14:07 | 字体: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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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农业部办公厅

【发文文号】农办渔【2015】56号

【签发时间】2015年8月18日

【印发时间】2015年8月19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

  为普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吸引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事业,我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 “2015年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下称“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关爱水生动物,共建和谐家园。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9月15日至10月14日。

  地点:9月15日在湖北省武汉极地海洋世界启动活动;各地渔业主管部门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水族馆、面对公众开放参观的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救护中心或学校、社区等场所组织启动活动。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农业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以及各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二)承办单位

  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下称“水野分会”),各地水族馆、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水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海洋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救护网络和长江豚类保护网络成员单位、国家濒管办武汉办事处;在水野分会秘书处设立宣传月活动办公室。

  (三)协办单位

  野生救援、世界自然基金会(WWF)、阿拉善SEE生态协会、北京绿水馨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四、宣传内容

  (一)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二)国家重点保护及地方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科普知识及保护常识。

  五、宣传形式

  (一)启动仪式。主会场启动仪式将邀请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形象大使濮存昕、刘国梁、有关单位领导、嘉宾和学生代表、群众以及相关媒体、志愿者参加。启动仪式上将表彰2014年“海昌奖”获奖人员;水野分会与海昌集团续签开展2015-2017年“海昌奖”评选活动协议;由濮存昕、刘国梁与宣传分队代表宣读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言;各分会场可参照主会场形式,各自举行启动仪式。

  (二)宣传材料发放。宣传材料包括主题宣传海报、宣传彩页、宣传小图册、宣传板、主题宣传片等。宣传海报、彩页和小图册印刷品由宣传月活动办公室发放到各承办单位。宣传板是为活动现场设计的宣传月展示板,参加活动单位可到水野分会官网下载设计方案自行印制。主题宣传片是以水生野生动物介绍为主,穿插濮存昕、刘国梁公益视频的宣传片,由宣传月活动办公室统一制作成光盘并分发到各承办单位。各承办单位可结合自身情况设计制作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材料或宣传短片,配合宣传月主题进行发放、展示和播放。

  (三)进“四区”讲科普活动。根据历届宣传月活动经验,宣传活动“进四区”(进社区、学区、渔区和景区)是较好的传统宣传方式。各省可根据自身情况,组织“进四区”宣传活动,应特别重视青少年环保道德教育,将“进学区”作为重点任务。各地水族馆、保护区、救护中心等单位可充分组织丰富多彩的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宣传保护理念,普及保护常识。

  (四)利用新浪微博公益平台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话题转起来”抽奖活动。宣传月期间,水野分会与新浪合作,利用新浪微博公益平台每周推出动物保护宣传话题,通过参与者答题与转发,广泛普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知识。为鼓励更多社会公众参与并关注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事业,主办单位将对参与者进行抽奖奖励,由宣传月活动办公室每周通过新浪微博进行抽奖,并对获奖者发放奖品。

  (五)开展“海昌奖”候选人推荐活动。宣传月启动同时将开展2015年“海昌奖”候选人推荐活动,各有关单位要做好“海昌奖”评选宣传和候选人资料收集工作,按推荐办法和评选规则将候选人材料报送至水野分会秘书处,水野分会秘书处将与相关网络媒体合作发起社会投票并组织评定最终获奖人员。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全国范围内的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已经连续开展了5届,已有较好的社会基础。各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内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月活动方案,积极组织、狠抓落实,借助全国联动效应,掀起全国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知识宣传的高潮。各省(区、市)组织参加宣传月活动的单位要认真填写宣传月活动报名表(详见附件),并于8月21日前将活动方案和报名表统一报送至宣传月活动办公室。

  (二)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各地要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与方式,充分利用网络时代新媒体、公众人物与明星参与推广等开展宣传活动,扩大社会影响。本次宣传月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话题转起来”,各参加宣传月活动单位、特别是各地水族馆要在宣传月启动时对新浪微博进行“关注”,利用各自粉丝群体将本次“宣传月话题”转发宣传,形成强大复制效应,将宣传月活动真正推向社会,让更多的人参与学习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共建和谐家园。

  (三)上报信息,推广经验。参与宣传月活动的单位,要及时报送活动开展信息。宣传月活动办公室也将深入宣传月活动现场,参与了解各地活动情况,及时将特色活动及好的经验通过《水野分会通讯》和水野分会网站、微博、微信等进行推广和传播,推动宣传月活动向纵深发展。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请各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于11月14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送至宣传月活动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晓华张秋云

  电话:010-65086546 010-65086647

  传真:010-65823786

  邮箱:nawca@163.com

  地址:水野分会秘书处,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北路2号盛宝大厦316室,邮编100026

  官方网址:www.nawca.org.cn

  官方微博:http://e.weibo.com/u/2357345685
    
      附件:宣传月活动报名表.doc 
 
  

                                 农业部办公厅

                                 201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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